賣場空間照明設計的三大原則(二)
發布時間:2015-6-11 消息來源:天琢照明
賣場鮮艷奪目的照明色彩,靈動的照明效果,本身就是一種視覺藝術。利用優質的照明設計吸引消費者的眼球是必然趨勢,這也有利于商業空間的廣告宣傳。
顯色原則
色彩是以光色為主體的和客觀存在,對于人們是一種視覺感受。產生這種感覺基于三種元素:光、物體對光的反射、人的視覺器官—眼睛。不同波長的可見光投射到物體上,有一部分波長的光被吸收,另一部分波長的光被反射出來刺激人的眼睛,由視神經傳輸到大腦中,形成對物體色彩信息的識別,也是人們對色彩的感覺。
由此可見,色彩始終是受到光線影響的。同理可見,賣場照明對賣場商品呈現的色彩有直接的影響。
光色
光色實際上就是色溫,大致分為三類:暖色<3300K,中間色3300~5000K,日光色>5000K,由于光線中光譜的組成有差別,因此即使光色相同,光的顯色性也可能不同。
顯色性
原則上,人造光線與自然光線相同,使人的肉眼能正常辨別事物的顏色。當然,這要根據照明的位置和目的而定。光源對于物體顏色呈現的程度為顯色性,通常叫做“顯色指數”。
光源的顯色性由顯色指數來衡量,主要是用來表示物體在光照下的色彩對基準光(太陽光)照明時的顏色偏離,能較全面地反映淘汰的顏色特征。光源發射光的顏色與黑體在某一溫度下的輻射光色相同時,黑體的溫度稱為該光源的色溫。
光源色溫不同,光色亦不同,色溫在3300K以下,給人以穩定、溫暖的感覺,色溫在3300~ 5000K為中間色溫,給人以涼爽的感覺,色溫在5000K以上,給人以冷的感覺。
采用低色溫光源照射,能使紅色更加鮮艷;采用中間色溫光源照射,能使藍色更具有清涼感;采用高色溫光源照射,能使物體有冷的感覺。
在賣場這類商業空間中,根據不同的展示商品的要求,選擇不同的光源和光色,切勿歪曲展示商品的固有色。因此,以方便為宗旨,其商場內部的色溫一般要接近日光以還原真實色彩為目的。如箱包店的照明設計,采用中心圓形的光區來接近真實的自然光源,以便突出商品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