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的彩色泛光照明設計(一)
發布時間:2015-6-24 消息來源:天琢照明
導讀:著名藝術大師吳冠中教授說:“脫離了具體的對象談色彩等于零”。泛光照明最顯著的特點是通過光照,在觀感上改變建筑物的固有色和質感,使受光照的建筑形體變成一種晶瑩的“半透明體”。它是一種技術與藝術相結合的表現技法,可使建筑物的形式和色彩在夜晚再現。
泛光照明中的顏色
色彩特征
一般來說,建筑夜景照明中使用的光色可分為白光和彩光,其中白光又包括6000K左右的冷白色調的光(如日光色熒光燈、高壓汞燈),4000K左右的暖白色調的光(如金鹵燈)和2000-3000K的暖黃色調的光(如白熾燈、高壓鈉燈);彩色光則包括通過使用彩色光源或彩色濾光片而獲得的各種色相的彩色光。
由于各種光源的光色不相同,因此當需要色光時一般應用濾色片,通過濾色片吸收或反射不需要的色光而透射出需要的色光,其透射的光量會大幅度的減少,透射比為:琥珀色濾色片0.4-0.6,紅色濾色片0.15-0.2,綠色濾色片0.05-0.1,藍色的色片0.03-0.05?紤]到濾色片的吸收作用,為取得與無色光相等的照度或相同的裝飾效果,則要相應增大光源照度,其不同光源的增大系數見表1。
表1:透明白熾燈的增大系數
色彩使用結果
色彩的使用效果主要體現在色彩的物理效果、心理效果、生理效果、標志作用、吸熱能力和反射率等方面。特別是不同的顏色對人生理上的不同刺激,影響到人們對色彩有不同的心理感受。由于色彩在社會生活中與人們廣泛接觸,往往形成相對穩定的社會屬性。
紅色,常使人想到太陽、火,給人鼓舞與興奮;白色,常使人想到冰雪、寒冷、給人純潔,冷峻的感覺;黃色,帶有高貴的氣味,顯得明亮、柔和、活躍、素雅;紫色,表現貴重、莊嚴;綠色,使人聯想到青山綠水,象征著青春、和平、生命。
建筑立面泛光照明處理技法
建筑立面泛光處理技法的要求是:
1、在近處能夠看清楚建筑立面細部的材料顏色和質感等,在遠處能夠看清楚建筑體量和立面的光色。
2、要掌握建筑立面的特點,從幾個不同的角度照射,以便產生顯著的立體感,特別是產生光色的層次效果。
3、要突出照射建筑立面,使它與周圍環境形成明暗對比,充分發揮周圍環境的陪襯作用。
4、了解建筑立面材料對光的反射比,在此基礎上確定要求的照度。
表2:建筑立面材料和泛光照明效果的關系
從表2可知,相同的表面材料用同樣顏色的光投射會使色彩鮮艷。建筑物表面材料和色彩對光的反射率有很大差異,因此,要使照明達到同樣的明亮效果,泛光照度也要相應改變,具體可參閱表3。